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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梁警官案的机会在哪?
热度 5 岳东晓 2016-2-18 02:02
NY的法律我不清楚。我仅仅是根据纽约州“二级杀人”(second degree manslaughter):【 He recklessly causes the death of another person】这句话分析一下。 1. causes the death (导致 死亡 ) --- 这里面的这个 cause (导致)是法律分析的关键。假如你出门遛狗没拉紧绳子,狗跑到路中央,汽车为了躲避狗结果突然拐弯,结果压到了一个行人。显然,你遛狗没拉紧绳子是行人被压的事实 cause (cause in fact) -- 因为你拉紧狗,就不会出现后面的一系列连锁反应。那么遛狗人是否得为那个行人被压负责呢? 这就涉及一个概念那就是法律上的 cause,又叫 proximate cause 。 具体到梁警官有两个问题:死者死亡的事实原因是什么,是(1)仅仅是中弹;还是(2)中弹+没有及时抢救。如果即使及时抢救伤者也必死,那么梁警官之后是否及时打电话与死者死亡毫无关系,他没有打电话也不是死亡的 cause,根本无须考虑没打电话是否 reckless. 网上有人说梁警官没有及时打电话求救是其被定罪的重要因素,这个思维先假定了是否打电话求救与是否杀人有关。梁警官面临的指控是杀人而不是渎职。如上所说,如果没有及时求救是一个定罪因素,检控方必须先证明没有及时救助是死者的死因之一。除非死者本来可救活,那么之后梁延误几分钟时间根本不是死亡的事实原因(cause in fact),这个延误也就与杀人无关,根本不应作为其杀人法律责任程度的证据。目前,没有看到任何证明说,梁警官几分钟延误是死者的死因之一。这一点应该是上诉的一个重点。 梁警官射出的子弹是死亡的事实 cause,是否这个事实 cause 构成 proximate cause,也就是说他应不应该负刑事法律责任? 这个显然归结于 recklessness 这个要素。 2. Recklessness 的关键 是 “aware of and consciously disregards”,就是说对于相关的危险必须是“主动意识到”而且“有意识地不顾”危险可能发生。两者必须同时成立。换言之,政府必须证明梁警官当时的意识状态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如果把所有的证据摆在桌上,政府是否证明了这一点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梁警官从听到动静,到手枪击发,中间有多少时间?他的举动是反射性的还是意识到射击的危险而且有意识的无视其射击的危险?这是法律责任的关键。如果从听到响声到子弹射出不过电光石火一瞬间,恐怕很难说这是 “ consciously disregards” 射击的危险。辩护应该从反应时间以及子弹是打到墙上说明当时梁不假思索。 上诉至少有两个门槛(1)被告必须在审判时保留 (preserve)了相关的争议 -- 审判时没有提出的反对 (objection),上诉时就不能提了,否则只能就法律问题进行争辩;(2)上诉时所有的证据都必须从对检控方最有利的一方看。 美国法律的目标并不是保证绝对的公正,而是社会有秩序地运行。很多程序上的规定其实本身就是不公正的。举例说,程序规定,必须在多少天之内提出要上诉,这个天数不同情况不一,但都相当短。如果没有及时提出上诉,那么对不起,上级法院说,我们没有管辖权了(jurisdiction)。在Bowles v. Russell 案中,一个被判刑 15年的犯人由于区法院法官的错误,提起上诉晚了一天,上诉法院说 sorry,你晚咯。此人说这得怪下级法院啊,美国最高法院 5:4 判决到:区法院无权延期,“we make clear that the timely filing of a notice of appeal in a civil case is a jurisdictional requirement.” 当然了,有4名最高大法官气愤地说这太不公平了:“It is intolerable for the judicial system to treat people this way, and there is not even a technical justification for condoning this bait and switch. ” 但这四人是少数,五人多数的是美国法律。
个人分类: 法律|5644 次阅读|1 个评论
分享 【新馨向荣】纽约下城区的政府大楼
热度 11 xinsheng 2015-10-9 23:06
【新馨向荣】纽约下城区的政府大楼
纽约下城区是纽约市各政府机关的聚集要地,政府大楼星罗棋布其中,各式老建筑穿插于现代建筑之间更是见证美国历史的沉淀。 1. 纽约州最高法院大楼(State Supreme Court Building) 纽约州最高法院大楼( New York State Supreme Court building ) 位于 曼哈顿下城弗利广 场 的中心,由 Guy Lowell 设 计 ,是 一座罗马古典风 格 的 法 院建筑 , 建于 1919-1925 ,于 1966 年被列纽约市地标。 大楼前部的大三角屋顶之上有三个大雕像,分别代表了法律,真理和公平。 2. 纽约代理法院(New York Surrogate's Court ) 纽约代理法院(New York Surrogate's Court,又称遗嘱检验 法院, 位于 Chambers 街与 Centre 界交界处 ,由 John R. Thomas 、 Horgan Slattery 设计,建于 1899-1907 年,是美术学院派建筑风格的杰作,也 是二十世纪初城市美化运动的主要范例。 于 1972 年 1 月被加入国家历史名胜注册名录, 于 1966 年被列纽约市地标。 3. 瑟古德·马歇尔美国联邦法院( Thurgood Marshall United States Courthouse) 瑟古德 · 马歇尔法院是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cond Circuit ) 在曼哈顿听取口头辩论之地 。大楼位于 曼哈顿下城市民中心附 近 的 弗利广 场 ,是 由 Cass Gilbert 和他的儿子 Cass Gilbert, Jr. 设 计 的 一座古典复兴法 院建筑 , 建于 1932-1936 ,于 1987 年 9 月被加入国家历史名胜注册名录。
个人分类: 新馨向荣|6937 次阅读|10 个评论
分享 纽约州众议员第40选区候选人之一
热度 9 老阿姨 2012-9-7 05:59
周燕霞一贯仇视中国和大陆移民(旧文)Zt 今年竞选期间,周燕霞、 她丈夫和义工们经常在她的竞选办公室里辱骂不支持她的人是“ 共匪”。电话拉票时,碰到不支持她的人,周燕霞就对义工说:“共匪,你把他骂回去!” 对一些表示因她是台独而不会投票给她的选民,周气急败坏地说:“ 这些共匪,把他们的名字全记下来。我现在忙于选举,没空。 等选完了,看不一个个收拾他们!” 她还通过不同的渠道恐吓那些揭发她恶行的知情人不要参与竞选, 扬言:“我现在太忙,没时间管你们,等选完了再找你们算账。” 周甚至当着记者的面,公开自暴要打击报复大陆籍的某某人, 让记者都感到惊讶。 2008 年 5 · 12 汶川大地震后, 华人在纽约各地展开了空前的募捐賑災活动。就在募捐的高峰期, 周燕霞伙同市议員魏普林等人跑到法拉盛繁华区的大街上, 公開支持法轮功,并叫嚷“不要為中国共產黨捐錢”, 企图阻止民眾的人道义举, 彻底暴露了她對災民的冷酷和對大陸民眾的仇恨, 一些路人當場就與他們發生了激烈的爭論。 周燕霞今年 7 月到法拉盛一老人中心拜票时,有意冷落大陆籍老人, 即便坐在她身旁的,她还要特地转过身去故意不理不睬。她只呼吁“ 台湾来的,请投票支持我”;还号召“台湾来的, 和我一起唱台湾歌”。许多大陆籍老人气愤地说:“ 周燕霞如此歧视、仇恨大陆人,我们绝不会选她!” “北京中文学校”原本开办在第 26 学区,周燕霞视之为眼中钉、 肉中刺,经常给该校造事端找麻烦,竭力唆使学区拒绝租借教室, 或将规定的租金无端上涨 10 倍,致使该校 3 年内搬迁了 6 次, 学生人数由 500 人掉到只剩 30 人,无法维持基本教学, 最终被迫搬离了 26 学区。究其原因,周燕霞指责该校“ 是中国政府官办的”,“有共产党背景”;还恶狠狠地扬言:“ 只要用‘北京’二字,就不能让它在 26 学区存在。” 另一所由大陆移民创办的“ 亞洲育才学校” 也未能逃脱周燕霞不断整肃的厄运。最恶劣的事例是, 2003 年暑 期夏令营结束后,周燕霞私下贿赂 174 小学管理人员诬告育才学校 師生偷走 了该校 十幾台电脑及設備, 26 学区委员会也偏信周的一面 之词,责令育才学校校长立即归还“赃物”并缴纳罚款, 否则述诸法律。所幸的是,育才学校在租期届满时, 将按照规定办理小学财物清点和校方移交手续的全过程录了像, 才未能使周燕霞的栽赃诬陷得逞。 周燕霞还经常在其他族裔的学委和家长中散布“大陆来的移民穷, 常常做非法的事”,“大陆新移民家长不可信”等挑拨离间的言论, 在学区里造成族群之间的芥蒂。 2002 年 2 月 16 日春节期间, 华裔家长筹备的“中国新年联欢会”各项工作准备就绪时, 周燕霞又以“华人家长集会要与学区对抗”等莫须有的罪名, 怂恿学区紧急取消对场地的租借, 致使这场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活动无法顺利进行。 周燕霞一系列的恶行引起了极大的不满, 2002 年 5 月, 300 多 位华裔家长联署,向纽约市长和州、 市教育局投诉了 她的卑劣行径和渎职表现。然而, 由周燕霞所造成的对华人学校、师生和家长的误解、 成见和负面影响,至今在 26 学区还尚未完全消除。 周燕霞常常以或炫耀或威胁的口吻宣称: “我是有政治背景的, 有强大的政治力量在支持我”。 今年竞选中的一系列事实进一步证明,支持她的“强大的政治力量” 就是台独势力,她的“政治背景”就是台独。 今年 3 月 1 日周燕霞宣布参选的造势筹款餐会和民主党初选前的 8 月 25 日及 29 日晚连续举办两场的 造势筹款餐会, 都是由众所周知的深绿人士陈隆丰、彭吉浦、陈秋贵等组织的, 由“ 福尔摩莎基金会”鼎力支持的,还借用了出席者的名字作为捐款人, 以便符合美国竞选法律的规定。同时站台挺周的还有台独势力 民进党 美东党部、台湾会馆董事会、“台美人”组织等。 周燕霞在 20 选区的 5 位民主党候选人中是筹得竞选经费最多的, “福尔摩莎基金会” 是周的最主要金主。这些年的事实一再证明 ,“ 福尔摩莎基金会”是板上钉钉的台独组织,其宗旨就是培养“ 民间大使”,鼓励、资助“台美人”在美参政并竞选较高职位, 收买、游说美国政客,进而影响美国对台、对华政策。 凡是该会支持的人、组织及活动,无一例外,肯定都是主张台独的。 在 8 月 25 日的 造势筹款餐会上,有人勇敢地上台当面问周燕霞:“ 你在一个中国 的问题上态度模糊,请问你究竟是不是台独?” 为了拉选票,周本可以自欺欺人地表示她与台独无关, 但她始终就是不表态,这也当众证实了她的政治立场。 据透露出来的消息称,初选前周燕霞还将自己参与组织的在联合国“ 为台湾发声”和反中领馆“打压台湾”活动的报道和照片大量复印, 寄送给绿营人士,向他们大表忠心。为拉选票, 竞选期间她想方设法蒙蔽和拉拢大陆侨团和移民。 此举显然是她担心台独势力会因此而对她产生误解, 在努力巩固其基本盘。 其实周燕霞的台独立场是一贯的。 由国际移民基金会主办的“ 国际移民文化大游行”,由于中领馆坚持不懈的努力, 已有十余年不请台湾参加。经周燕霞等人的活动,台独势力以“ 纽约台湾人” ( Taiwanese NY) 的名义,又重新挤进了 2003 年 9 月 14 日的第十八届游行 ,“国际移民基金会会长贾瑞兹……及华裔代表、皇后区 26 学区委 员周燕霞女士等各族裔代表走在游行队伍的前列”。但“ 台湾社团再度遭到中领馆的打压,无法按字母顺序出发, 被迫走在游行队伍的最后一个”。 陈水扁执政期间,周燕霞曾数次参加或安排纽约地方官员參访台湾, 接受民进党政府的接见,还可能领取了现金。例如, 2004 年 5 、 6 月间,陈水扁刚刚靠“枪击事件”再次当选执政, 周燕霞等人便组织了 11 名纽约市议員访台“整整一个星期”, 所获“令人印象深刻、惊喜”。 2005 年 9 月至 11 月,陈秋贵、周燕霞、陈隆丰等十名“ 华裔代表”的个人访谈录及照片,应非政府组织 (NGO) 与联合国 DPINGO 执委会的邀请,在联合国走廊展出近三个月。 组织这些台独人士参与的负责人明确指出:“ 此次展出是台湾人进入联合国, 并与世界各国代表分享发声的重要事件”;目的是“ 让世界各国关注全球发展的代表了解台湾人的处境与想法, 藉由民间努力推动台湾人在联合国事务的参与度”。 她曾多次参加或组织过反中领馆“打压台湾”的抗议, 以及在联合国前“为台湾发声”和“入联公投”的示威。 她参加这些活动的消息和照片曾刊登在报纸上,是无法抵赖的, 她自己对此也毫不掩饰。最新的一次是今年 9 月 12 日中午在联合国 前搞的“为台湾加入联合国发声、牵手护台”游行。 今年 9 月 19 日晚,周燕霞与台独大佬陈隆丰、陈秋贵、 彭吉浦等一起参加了在台湾会馆举办的“影视音乐募款餐会”, 会上播放的影视片包括“被出卖的台湾” 和邀请达赖喇嘛访台的主谋陈菊在高雄世运会上“感性尊严的演说” ,其政治倾向性不言而喻。 周燕霞总把自己打扮成“资深教育家”,自称任教达二十年。然而, 实际上她至今也没有获得过任何教师执照, 根本没有资格担任任何正式教职。 她曾在皇后社区学院短期搞过补习性质的教育, 这还是靠台独骨干陈秋贵连续五年为皇后社区学院捐款高 达 25 万美 元买来的。陈秋贵还为贝赛地区市议员魏普林捐款, 为周换取了一个“亚裔助理”的头衔。 周燕霞赖以发迹的教育和华人代表的资本全是靠台独势力的金钱买来 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她的政治取向。 根据第 26 学区委员会网站的资料统计,“出色学区委员” 周燕霞的出勤率是“不及格” (FAIL) 。 2005-2007 三 年里,该学区委员会共开会 31 次,而她缺席 15 次,迟到 5 次, 缺席迟到的比率高达 64.5% 。按学委会的规定,“ 一个学区委员一年内拒绝或忽视出席 3 次学委会会议,就必须离职” 。而周各年缺席的次数分别是 5 次、 6 次和 4 次, 她早就失去了当学区委员的资格。 选这样一个玩忽职守的人当代表法拉盛的市议員,你能放心吗?! 2009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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