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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柔 (2012/10/26 11:56): 有人,有生活就会有矛盾,有不同意见,这个很正常。我个人的观点是,大是大非(基要真理)的事情,一定要据理力争;对于非基要真理,当遇到不同时,我比较推崇Agree to disagree这句话。特地狗了一下,居然没有中文,我就简单翻译一下与朋友们分享。(特别声明,本文与阿司匹林之争没有关系,我觉得双方还是比较理智,冷静,就事论事的。我是针对近几个月来在网上看到的论战而想起应该好好学习一下这句话。)背景资料:早期西方社会,教义之争的激烈程度远非我们可以想象,但是乔治怀特菲尔德牧师并不强求对方同意自己的意见,提出“
Agree to disagree 求同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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