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刊文:收送红包有一起查处一起才能真成“红线”-搜狐滚动
3月30日,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通报称,2015年,全省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558人,有5820名党员干部拒收或主动上缴红包礼金9058.3万元。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收送红包问题724件,处分743人。 一年时间,5000多名党员干部拒收或上缴9000多万元,广东查处违规收送红包可谓是成效明显。何以让众多党员干部将“到嘴的肥肉吐了出来”,严查重处的倒逼效应也许是一种合理解释。广东治理红包,先在领导“头上动土”,下属收红包领导要担责,30名领导干部因此被追责;对县级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异地同步审计,全面“围剿”红包;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追责监督越来越严,收红包的“风险收益指数”明显偏向于风险,拒收、上缴也可看作是党员干部的一种“理性选择”。 在我国,红包本是亲朋好友人情往来的一种方式。而现在,却异变为领导干部收受贿赂、权力寻租的“伪装”。逢年过节,送红包;孩子升学,送红包;参加活动,送红包……但凡有一个名目,领导的红包就纷至沓来,金额越来越大、风气愈演愈烈,收受红包已然成为腐败的突出问题。 贪腐官员偏爱红包,也有诸多的考量。红包伪装成“人情往来”有很强的隐蔽性,便于掩盖受贿行贿的本质,不易被相关部门发现、查处,自然是“索”起贿来心安,“受”起贿来理得。红包礼金表面上看是人情往来,实质上还是利益交换,不过是明修着“风俗礼仪”的栈道,暗度以权谋私的陈仓而已。试想,拿了人家钱财,哪有不用手中权力为人家消灾的道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党纪严于国法,不正当的红包再小也是红线。就此来说,广东严查收送红包,也是再次重申纪律“红线”。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红包问题由来已久,治理起来不可能靠几次查处或者几项制度就能一蹴而就,必是一场持久战。只有从严处理、标本兼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对收送红包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红包才能在党员干部眼中变成不可触碰的“红线”。来源闫华/中国纪检监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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