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5月起 全面实施“营改增”-搜狐滚动
减轻企业税赋,营业税改增值税 我市于5月起 全面实施“营改增” 晨报讯 (高垚 记者 曲靖)日前,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目前缴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据了解,我市前期“营改增”试点阶段,企业累计减税18050万元,有效降低了试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支持了企业的发展。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据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确保“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月1日起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6月1日起正常纳税申报。 |
GMT+8, 2024-11-30 10:51 , Processed in 0.011299 second(s), 8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