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秸秆生物化加工项目 最高可补1500万-搜狐滚动
秸秆燃烧会造成大气季节性污染。这些秸秆如何得到科学环保化处理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近日,沈阳市出台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措施,其有效期将至2017年12月31日。 建秸秆加工点可获5万奖励 全市将对相关的秸秆处理项目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其中,对新建的具一定规模的秸秆收集加工站点,年收集利用秸秆可达1500吨以上的,一次性将奖励投资主体5万元。 同时,对全年消耗秸秆超过2万吨的能源化利用企业,由市政府“一事一议”确定给予支持。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秸秆能源化利用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对已建成的秸秆生物质成型燃料、秸秆炭、乙醇和纤维加工企业,当年产品产量达2000吨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助,在此基础上,产量每增加1000吨,给予5万元补助。 三环外改“生物锅炉”补贴30% 三环外无法并入热网的单位,如改造利用生物质燃料专用锅炉,可按改造费用的30%给予补贴。 此外,农村的农户,如安装节能炉供暖系统的,每户给予1000元补贴;设置节能炕灶的,每户给予1000元补贴。对整村推进且项目达标的行政村,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用于项目推广工作。 秸秆生物化加工最高可补1500万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对新建秸秆生物质成型燃料、秸秆炭、乙醇和纤维加工企业,年利用秸秆2000吨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可获补助15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超2亿元的重大项目,由市政府“一事一议”确定给予支持。 同时,管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秸秆运输“绿色通道”。对领取“绿色通行证”的秸秆运输车辆,各地区在本行政区域内应提供便利,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不卸载、不罚款,并予以放行。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王晓婷来源沈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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