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9月到2015年8月,在疑罪从无的观念指引下,全国检察机关清理了1800多件超期羁押的案件,这些案件因证据存在问题结不了案,而超过了法律诉讼时限。
9月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新闻发布会上,防止冤假错案成为关键词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上述情况。
公安部:最终将实现所有刑事案件讯问全程录音录像
在谈及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时,孙谦表示,最根本的原因有两条,一是个别司法人员依法保障人权观念的缺失;二是个别司法人员违法办案、违法取证、暴力取证,甚至刑讯逼供,导致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
为此,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人权”的观念,坚决贯彻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上,检察机关把排除非法证据作为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重中之重。
此外,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公安部推行了“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的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重点环节的审核把关。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目前全国已经有一半的省区市做出全面的部署。
黄明还表示,公安部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制度措施,对重大案件全面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并逐步扩大询问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内部人员干预办案被划“红线”
公安的执法面广量大,权力是否规范运行、执法是否公正,直接影响公众对于司改成果的评价。
为此,公安部正在推进“改革受立案制度,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的机制,改革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五个方面的改革。
黄明介绍,公安部出台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给相关违法违纪行为划出一道“红线”;各省级公安机关普遍开发使用了统一的网上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普遍改善实现了案件办理网上流转。
对于涉案财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部修改了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涉案财物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处理程序,并重点围绕规范管理工作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出具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