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小区一大半住户偷电 称生活困难没办法-搜狐城市
楼道电表箱内接出七八根电线 原标题:四百多户的小区 一大半住户在偷电! 住户:因为拆迁补偿标准低生活困难 供电企业:一年要承担四五十万电费损失 “一个小区大部分人都在偷电,哪有这样的?”昨天,有市民反映,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龙景花园小区,住户近乎公开窃电,私拉乱接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现代快报记者探访发现,这个小区普遍存在电表箱内接线、直接在输电线上搭线等现象。 虽然电力企业和公安、街道等组织过联合整治,但是小区业主以拆迁较早、补偿低等为由,一直拒绝整改。 现代快报记者孙玉春文/摄 小区里到处是乱拉的电线 昨天上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位于龙潭街道的龙景花园小区,走进去就发现,到处是乱拉的电线。 小区里面有变压器,输电线路的高度大概在二楼的窗户处。记者看到,不少楼栋都有电线从楼道气窗伸出来,接在了输电主线上。在14幢3单元,记者发现二楼气窗处接进来三根线,分别接到了三楼和四楼住户家里,接的电线就从楼梯上方穿过。 记者了解到,小区有14幢四层至六层的住宅,几乎每一幢都有这种情形。在9幢1单元,一楼的电表箱盖子上写着“有电危险严禁开启”,但是盖子还是被打开了,七八根电线从里面接出来,然后再通到居民家中。记者看了下这个单元的电表,上面显示的是住户累计用电度数,高的一户有一千多度,最低的一户只有11度多。 据了解,该小区是拆迁安置小区,居民是从2000年到2003年陆续入住的。 住户称因生活困难这么做 而对于小区内普遍的窃电现象,很多住户也不回避。 一位住户称,很多人家都这样接电,基本是自己干。一般在电表箱可以接一根火线、一根地线,如果在外面的输电线上直接挂线,也是一样。 这样做,难道不觉得不妥当吗?对此,一些住户表示,其实他们也不愿意偷电,“谁都要脸面的。”他们称,小区有四百多户住户,基本都是拆迁过来的,那时候补偿标准太低,一个人才20平方米,“有的一家三四代住一套房子,生活困难没办法,才偷点电的。” 联合整治过,但效果不大 龙潭街道丽江苑社区主任夏远海介绍,龙景花园小区有437户住户,窃电的大概占了三分之二。至于因窃电损失的电费,一年在四五十万元。 夏远海说,小区窃电现象是2003年以后出现的。当时的龙景花园社区发现后,予以了制止,并通知供电企业将电表箱封了,后来住户就直接在外面主线上挂线。 2006年年底,供电企业曾考虑过将电线“下地”,但是经测算需要600万到800万元,就暂未实施。此后,电力企业、公安、街道等也组织过联合整治,但屡禁不止。 “现在社区和供电企业一个月要巡查两次。”夏远海说,但一到巡查的时候,住户就把线下了。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找到了南京栖霞供电营业厅,相关人员表示知道此事。至于何时采取何种方式整治,他们会稍后答复。 私拉乱接电线有安全隐患 据了解,目前,用电方面的亏损暂时由供电企业承担。社区和街道表示,如果要彻底解决,还是得将线路“下地”。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专业人士,专家表示,这种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为住户是在主线上直接割口子搭线,是带电作业,而且包裹的胶布不严实,碰到下雨可能漏电。此外,接的电线是沿着楼梯走道铺设,不小心碰到时如果带电,必然酿成事故。 提醒 窃电数额较大的 构成盗窃罪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方磊律师表示,《电力法》规定,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用户等进行监督检查;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缴电费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最高法院1998年《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讲到,盗窃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数额较大的,有多次盗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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