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果农出售未成熟榴莲被判坐牢15天|出售未成熟榴莲|出售生榴莲坐牢
榴莲 中新网5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泰国罗勇省一名果农因为卖出生榴莲,被控告诈欺,日前遭判坐牢15天,成为泰国史上首例。 据报道,当地榴莲果园主人威蒙(Vimol Srivichai)日前卖出20颗榴莲共80公斤,顾客支付2000铢(约386元人民币)。 这名顾客回家后切开榴莲,发现榴莲根本还没熟,便到警察局控告这名果农诈欺。农业部官员宋潭(Songtham Chamnan)前往查看,发现榴莲全都是生的。 罗勇法庭日前判决威蒙坐牢15天,这是泰国首次有这类型的犯罪。 宋潭表示,出售生榴莲是诈欺行为,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刑罚包括监禁和罚款。 泰国农业推广厅已发布相关法规,要求果农只能出售已经成熟的榴莲,卖生榴莲伤害泰国水果形象。拒绝遵守法规的果农,农推厅将在产季时派出特别团队检查榴莲质量。 每年4、5月份是泰国榴莲产季,去年泰国就外销了超过36万吨、价值73.4亿铢的榴莲。 (原标题:泰国果农出售未成熟榴莲 被判欺诈坐牢15天(图)) (编辑:SN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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