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法是一个法律体系,它是以社会主义制度理论为指导,以《宪法》为原则来制定的。中国现行经济法律有一个问题,就是对于中国的经济系统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规定,这就是我所说的“国家经济基本法”,简称“经济基本法”。 这个法律是从制度理论,宪法而来的,联结中国具体的经济专门法的。
这个法律缺失的后果是中国经济随时可能被资本主义或者修正主义给颠覆,国家经济随时有崩溃的危险。事实上,现在的中国经济就是在被颠覆与崩溃的边缘。
基于官僚阶级和资本颠覆阶级的危害,中国政府要立一个国家经济的基本保障性法律,这就是《经济基本法》。
经济基本法的内容是:
一是经济与自然的关系;
二是经济与人口系统的关系;
三是经济与学术、技术、艺术、传播的关系;
四是经济与行政、监督、支撑、人口系统的关系;
五是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表达等。
尤其是要规范官员和公有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允许官员分割公有经济,割公有经济的韭菜。改革开放以来,有权的谁都可以侵害公有经济,是个官都把公有企业当唐僧肉哩,或者说,就是官员把公有企业具体操作搞垮的啊。同时要规范私人资本与公有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允许私人资本侵害公有经济,要坚决确保公有经济的主要地位。
在制定法律之前可以搞一个《经济条例》,积累经验,最终形成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