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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二年级的大公子找了一个 summer intern, 就在离家不到20英里的地方,真是很不错.
上周二早上九点去报道, 当天一切顺利, 要求以后八点到.
周三早上,他因较远,在我之前离开了,等我去穿皮鞋准备走的时候,
看见一左一右两只靴子,但是是两种颜色,黑色和咖啡色,就是说他穿了一只我的靴(咖啡色),
一只他的(黑色),去上班了.真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啊,把我笑死了,赶快打电话给他,
他刚到公司, 竟然还没发现靴子错了,听我一说,才在那怪叫,没办法, 只好约好一个中点,
我和他去那碰, 换靴子.
周三晚上,给他准备了第二天的中餐,专门提醒他第二天记住带,周四早上,还提醒了他一声,
等我下楼到厨房一看,他已把中餐从冰箱拿了出来,但又没带上,真是能干啊.
我可不想给他送过去,自己中午去买吃的吧.
周五, 早上我起来一看,又忘了穿皮靴,习惯性的穿着他的球靴就去公司了.
这几件事可把领导和小女儿笑死了,用她们的话就是:Only man can do this (只有男人会做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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