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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第五節 十二有支(正果法师)

已有 149 次阅读2024-12-16 02:48 |个人分类:佛教文章|系统分类:个人日记


一、名義

佛陀成道,悟得有情之流轉生死,皆由無明為緣,造業受果,而輪轉不息。觀其循環的因果關係,不出十二有支,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有即三有,支是支分,無明等十二法,是有情流轉三有的支分,故名有支。

又有情自體,總名為有,自體中的一分說明為支,總十二支說一自體,折一自體為十二支,是故說名十二有支。這十二有支,又名十二因緣、十二緣起、十二緣生。因是順益義,無明等十二法,展轉能為順益生果,故名為因。緣,是相借義,由十二法互相借助,生死相續無有窮盡。

緣起偏重因義,如《俱舍論》九卷說:「諸支因分,說名緣起;由此為緣,能起果故。」若依大乘義,即無明等一一支各各別法,依自種子為因,生起自法現行,說名緣起。《瑜伽師地論》第十卷以五義釋緣起,如該論說:「何故緣起說為緣起?答:由煩惱繫縛,往諸趣中數數生起,故名緣起。此依字釋名。

復次,依托眾緣速謝滅已,還和合生,故名緣起。此依剎那義釋。復次,眾緣過去而不捨離,依自相續有得生起,故名緣起。(此約長時生死相續)。如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非餘。此依義故,釋名應知。

復次,數數謝滅,復相續起,故名緣起。此依數壞數滅義釋。復次,於過去世覺緣性已,等相續起,故名緣起。如世尊言,我已覺悟,正起宣說,即由此名展轉傳說,故名緣起。」

緣生偏重果法,如前《俱舍論》說:「諸支果分,說緣已生。」若依大乘義,即前前支為緣生起後後支,由無明現行生故,生起行支現行,乃至生支現行為緣生起老死,前支為緣生起後支,說名緣生。

《瑜伽師地論》五十六卷說:「復次,云何名緣生法?謂無主宰,無有作者,無有受者,無自作用,不得自在。從因而生,托眾緣轉,本無而有,有已散滅,唯法所顯,唯法能潤,唯法所潤,墮在相續。如是等相,名緣生法。當知此中,因名緣起,果名緣生

又如《瑜伽師地論》第十卷說:「云何緣起?云何緣生?謂諸行生起法性,是名緣起。即彼生已,說名緣生。」總起來說,有支、因緣、緣起、緣生等名義,皆是顯示無我:緣起顯無我,緣生顯無我,有支、因緣兼顯無我理和無我相。所以佛陀說十二緣起的道理,主要地就是顯示有情的流轉生死,並沒有主宰、自在固實的我體,和外道所計的作者、受者。唯是煩惱、業行、苦果的相依,循環的因緣相續而已。

如世尊在緣起經裏說:「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起愁、嘆、苦、憂、惱,是名純大苦蘊集。」

二、支分略釋

一、無明支,這是根本煩惱之一,迷暗為性;對於四諦、三寶、善惡業果等愚迷暗昧,不能如實了知,故於所知真實能為覆障。這略有兩種:(一)迷理無明,即異熟愚。(二)相應無明,即境界愚。這無明支,唯取能發動正感後世善惡的迷理無明,立以為支。由迷理故,發業勢力增盛,取以立支,相應無明不爾,所以不立。此通現行及種子為體。《十地經》說無明有二,謂子時、果時故。通不善無記。即有覆無記,上二界無明亦能正發行故。

二、行支,行是造作義,即由前無明所發動的招感總報的身語意三業,體即第六意識相應的思心所。這業有善、惡、無記三性的差別,和招感總報業與招感別報業的差別。這行支,唯取招感總報的善惡業立支,不取招感別報業及無記業立支,因為無記業不感果,別報業非正感生死的主力故。此亦通現行及種子為體。《十地經》說行有二種,謂如無明有子時果時,行亦爾故。唯善不善性。

三、識支,識就是心王,若依小乘說,即總取六識為識支。若依大乘,此識是最初入胎的識,即唯取第八阿賴耶識安立為支,結生相續唯是第八阿賴耶,其餘諸識無此功能故。

四、名色支,這是結生以後,在胎內四周中間的一個分位,總以五蘊為性。名是受、想、行、識四蘊,包括心王心所,屬於精神繫的法。因此位在胎內不久,心的作用昧劣,又非如色法有見有對可得,由名詮顯,才能了知,故稱為名。色即色蘊,包括五根及根依處,即屬於物質繫的法。在此法中,身體支節尚未形成,故總稱為色。總攝具有精神和物質的胞胎,合立名色。

五、六處支,處是十二處中的內六根處,體即名色。這是胎內五七日以至出胎之間的分位。前名色支,六處初起尚未圓滿,但名名色,今此位中,身體支節,漸已成形,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圓滿具足,已能生長眼等諸識,故轉立名處。處是生長門義,由根為識的所依,令識得生及長,故名為處。與前名色行相有別,故別立支。

六、觸支,觸是遍行心所之一,即出胎後由根境識三和合而生起的觸。這觸有兩種:(一)無明相應觸,(二)明慧相應觸。唯取無明觸立支,明慧觸非流轉生死法故。

七、受支,受也是遍行心所之一,以領納為性。由觸為緣,於順樂諸根境界生起適悅受,名樂受;於順苦諸根境界生起逼迫受,名苦受;於順不苦不樂諸根境界,生起非苦非樂的捨受。此有無明觸所生受,與明慧觸所生受兩種差別,唯依無明觸所生受立以為支,明慧所生受,非流轉法故。

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經論中多說現種為體,若依《瑜伽師地論》第七(說為胎臟苦故)及《成唯識論》卷八所說,皆唯取種子為體。如《成唯識》說:二所引支:謂本識內親生當來異熟果攝識等五種,是前二支所引發故。唯無覆無記性攝。

八、愛支,即由愛為緣而於三界諸行生起染著希求,體即是貪。這有兩種:(一)自體愛,即迷內異熟果愚,發起的貪愛。(二)境界愛,即迷外增上果愚,緣境界愛,發起的貪愛。由此二愛潤發親生當來生老死位的識等五果種子,轉更增盛,是為愛支。雖然其餘的煩惱也有潤發當來苦果種子的功能,然就勝而論以貪為本,貪愛如水,於種子有特殊的潤生勢力,故立愛為支。此通取現種為體。

九、取支,《十地經》等說愛增名取,體即是貪。由愛為緣,於三界貪著,由是貪心發展增盛。復生起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是為取支。於諸欲所有欲貪名欲取,三界中的見取名見取,三界中的戒禁取名戒禁取,三界中的身見名我語取。所執的我無有實體,唯有我名的空語,故名我語取。據實而論,取支通取一切煩惱,《瑜伽論》說:一切煩惱令生相續故,即通見修所有煩惱令生相續。《十地經》等雖說愛增名取,是約愛潤勝說,非無餘惑。此通取種現為體。

十、有支,即積集的善惡業種,及識名色六處觸受五名言種,由愛取滋潤攝受,有大勢力,能引生後有苦果,轉名為有;以能有當生,令生有將入現在,故總合由愛取合潤的業種及名言種,立為有支。此唯取種子為體。由前六法種子轉名為有故。

十一、生支,生是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之一,體即五蘊現行果法。即依現有愛取有三支為因,又引起當來世於四生中結生,是名為生。就是從中有初生以後,至本有中未衰變位,皆是生支所攝。以異熟五蘊為體。

十二、老死支,心色等衰變位,總名為老。身壞命終,入滅相位,即名為死。老非定有,附於死支中,故合老死立支,此亦以異熟五蘊為體。

三、次第

如來於十二有支為什麼最初宣說無明,最後宣說老死,這樣的次第建立有何意趣呢?《瑜伽師地論》第十卷約三義說緣起次第,這裏且約當來世引生五果為因的次第略說如下:一個有情之流轉生死,首先是對於所應知的事相理體愚迷無知。由此無知發起定招三有果報的業行善惡,這種業行違於還滅,論中總稱為邪行。起邪行故,令心識顛倒:由心顛倒故,結生相續而有名色;由有名色,諸根漸次圓滿而有六處;由此有觸,由觸引受,觸為受依;由此觸受二法受用境界,於境界耽染愛著,希求追取,由是煩惱滋長,發後有業行;業滋長故,五趣果生,生已變壞,老死生起,故十二支如是次第。

如《瑜伽師地論》第十卷:「問:何因緣故,無明等諸有支作如是次第說?答:諸愚痴者,要先愚於所應知事,次即於彼發起邪行;由邪行故,令心顛倒;心顛倒故,結生相續;生相續故,諸根圓滿:根圓滿故,二受用境;受用境故,若耽著、若希求;由希求故,於方覓時,煩惱滋長;煩惱滋長故,發起後有愛非愛業;由所起業滋長力故,於五趣生死中苦果生;苦果生已,有老死等苦,謂由身變異所引老死苦,及境界變異所引憂嘆苦。是故世尊,如是次第說十二支。」

四、總別業用

總起來說,十二有支能令有情生死流轉。生死的體即生老死二支,前十支為因能令生等轉起,使有情生死輪轉無窮,此即十二有支的總業用。別業用,在《十地經》和《集論》中於各支都說兩種,這裏依集論卷三所說略運如下:

(一)無明有二種業:[1] 令諸有情於有愚痴;已得未得的自體名有,由無明覆蔽故,於前際、中際、後際不能如實了知,因而生起這樣地疑惑:我於過去世曾有呀?非有呀?曾經得過什麼有情的體性?生何種姓族類?廣如《緣起經》及《瑜伽師地論》卷九所說無明差別。[2]與行作緣由無明的勢力為增上,令後有業得增長故。

(二)行有二種業: [1]令諸有情於諸趣中種種差別,由業行的勢力,令諸有情趣於種種不同的則異趣類中,領受差別的生死果報。[2]與識作緣,由業習氣勢力增上,令第八識現行相續,並能使當來名色等生起種子,得增長故。

(三)識有二種業:[1]持諸有情所有業縛,諸有情由造善不善業流轉生死,不得解脫,是名業縛。即第八識與業行所引的習氣俱生俱滅,使業種不失不壞,故說彼識能持業縛。[2]與名色作緣,由第八總報識入母胎後,名色得增長故。

(四)名色有二種業:[1]攝諸有情自體,有色無名,但是非情,由有名色,然後才能名為有情,得預入於有情眾同分的差別之類,故說名色攝有情自體。據實而論,唯第八識才真正是有情的自體性。[2]與六處作緣,由名色等前支為依止,六處等後支得生起故。

(五)六處有二種業:[1]攝諸有情自體圓滿,由六處生已諸根具足,無有缺減,故說為自體圓滿。[2]與觸作緣,依根發觸,相顯易知,由根變異生觸近勝故。

(六)觸有二種業:[1]令諸有情於所受用境界流轉,依觸為門,受用順樂受等三種境界而流轉三界故。[2]與受作緣,由觸為依引生受故。

(七)受有二種業:[1]令諸有情於所受用生果流轉,由受為依,諸有情領受種種可愛不可愛等業所招感的異熟果故。[2]與愛作緣,由受故引起和合及乖離的希求諸愛生故。

(八)愛有二種業:[1]引諸有情流轉生死,由愛勢力,如水潤發業種及識等五種,引令有情生死流轉無有斷絕。[2]與取作緣,由愛味求欲為門,於三界四取中貪欲轉起。

(九)取有二種業:[1]為取後有,令諸有情發有取識,有取識的有,是有無之有,取是愛為緣取的取,有愛為緣取的異熟果識,說名有取識。以有所持的被潤種子,說能持識為有取識即為取五趣後有相續不斷,取令業習氣得決定果故,發起有取識,說名發有取識。[2]與有作緣,由取勢力增上,諸行習氣能轉變成熟為有故。

(十)有有二種業:[1]令諸有情後有現前,由有故能引起後有自體現前,從此趣命終已,無間隔地生餘趣中故。[2]與生作緣,由有勢力,餘眾同分即未來自體得轉起故。

(十一)生有二種業:[1]令諸有情名色、六處、觸、受次第生起,由於生故,能引起名色等後後位差別生起。[2]與老死作緣,由有此生,彼相續變壞皆得有故。

(十二)老死有二種業:[1]數令有情時分變異,由有老故,破壞少壯盛色,衰朽形腐,諸根老耋。[2]數令有情壽命變異,由有死故,離解支節,破壞壽命,棄捨諸蘊。

五、因果差別

諸經論所說十二有支因果總有五種:一、等起因果,即前前支為因,後後支為果,由前前支勢力為因,平等引起後後支得生起故。十二支中無明唯因,老死唯果,其餘十支亦因亦果。無明為什麼唯是因支呢?因為無明以前再無分支,無所從起,故唯是因支。老死為作麼唯是果支呢?約一期相續說,老死無所再起,故唯是果支。其餘行等十支,前有所從的因支,後有所起的果支,對前所從的因支,自己是果,對後所起的果支,自己是因,是故亦因亦果。如《瑜伽師地論》第十卷說:「問:幾唯是因,幾唯是果?幾通因果:答:初一唯因,後一唯果,餘通因果。」

二、本末因果,無明、愛、取三支,體即煩惱,是生起業、苦的根本,故無明等三唯是因支。生、老死二,唯是果支,因為生與老死,體即苦法,是惑業的果,及識等五種之果故。其餘識等七支,亦因亦果,是煩惱之果,生老死之因故。

如《瑜伽師地論》第十卷說:「三唯是因,二唯是果,當知所餘,亦因亦果。」又生與老死。唯是果末,前六支即愛、取、有三乃是因本,受支通因果通本末。如《瑜伽師地論》第十卷說:「幾說為因分:謂前六,無明乃至觸,及愛、取、有三說為因分。幾說為果分?謂後二說為果分。幾說為雜因果分?謂所餘支說為雜分。所以者何?有二種受名為雜分:一謂後法以觸為緣因受,二謂現法與愛為緣果受,此二雜說為觸緣受。」受種子以觸為緣,是後際現行受果的因,故後因受。現世生死位的現起報受為緣生愛,是前際受種之果,故名果受。受通種現,故說為雜分。問:識等五支,皆通因果,何以偏說受為雜分呢?答:識等五支,唯取種子,從受起愛,多因現起果受而生,故於受中通說因果,識等四支,唯種為緣,不要起現方生後支,故不為例。

三、異熟非異熟因果,即識、名色、六處、觸、受及生老死七法是果,識等五支種子望生老死二支來說,雖然五種是未來生老死苦果的因,但於現世位亦說五支為現行,即約在生老死位中的識等五現行法而說,故七支皆是其果,異熟法故,亦正果體。其餘無明行及愛取有五支,則唯是因法,非異熟果故。如《瑜伽師地論》五十六卷說:「又現在果所攝五支,及未來果所攝二支,總名果所攝緣起。當知餘支是因所攝緣起。」

四、熟未熟因果,這裏所說的熟,是熟變和正熟:未熟名因熟變正熟名果。十二支中,前七支是因,猶未熟故;後五支是果,由已熟故。即愛取是前無明之增長,故愛取是無明之成熟,有支是前業等種為愛等所潤將熟得果,是行等六法熟故;生老死二支正是熟時;故皆後果。《雜業論》本事分中三法品說:「於因時有能引所引,於果時有能生所生。」於因時有能引所引,即無明等前七支是因,猶未熟故。於果時有能生所生,即後五支是果。名已熟故。

五、正熟非正熟因果,正熟即正成熟時,非正熟是因,正熟是果,即前十支是因,非正熟故;後二支是果,是正熟故。《瑜伽師地論》第九第十卷等,皆說能引支的無明行,所引支的識等五種,俱是牽引因,引生老死二種果故。愛取有是能生因,近生老死故。生老死是引生二因之果,是正熟果體。故《成唯識論》卷八說:「以十二支,十因二果,定不同世。」若約識等五當生位說,雖然亦是果法,然此明正熟時分定體,故不取說。

以上所說十二支相望的五門因果,攝諸經論所說因果意義,更無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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