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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18世纪时,像独立厅(当时称为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厅)这样的建筑确实展现了当时北美殖民地一定的建筑水平和工艺能力,尽管它不像欧洲一些宏伟的宫殿或教堂那样奢华,但仍然体现了当时殖民地的精致设计和实用性。
独立厅建于1732年至1753年间,是一座乔治亚风格(Georgian-style)的砖砌建筑,这种风格在英国及其殖民地非常流行。它由建筑师埃德蒙·伍利(Edmund Woolley)和安德鲁·汉密尔顿(Andrew Hamilton)设计,最初是为了作为宾夕法尼亚殖民政府的议会厅使用。建筑特点包括对称的外观、典雅的比例以及实用而不过分奢华的装饰,这些都反映了当时殖民地社会的审美和经济状况。
在1776年《独立宣言》通过时,北美殖民地已经发展了大约150年,特别是在像费城这样的城市,经济、文化和建筑技术都有了显著进步。费城当时是北美最繁荣的城市之一,拥有一定的财富和资源,因此能建造出这样的建筑并不令人意外。独立厅不仅是一个政府大楼,还象征着殖民地对秩序和治理的重视。
相比之下,它虽然没有欧洲同期建筑那种繁复的雕刻或大规模的结构,但它的简洁优雅和功能性非常契合美国早期的精神。
美国《独立宣言》并不是在麻省(马萨诸塞州)起草的,而是在宾夕法尼亚州费城起草的。具体来说,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在1776年6月期间,在费城的一栋出租房屋里完成了《独立宣言》的初稿。这栋房子位于现在的市场街(Market Street)第七街区,距离独立厅不远。当时杰斐逊租住在一个名叫雅各布·格拉茨(Jacob Graff)的砖匠家中,他在那里的一间小房间里执笔起草了这份历史性文件。
虽然马萨诸塞州在美国的独立运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波士顿茶党事件和列克星敦-康科德战役),但《独立宣言》的起草和通过都发生在费城。费城在当时是北美殖民地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因此大陆会议选择在那里召开,而杰斐逊作为弗吉尼亚州的代表,也是在费城完成了起草工作。
起草完成后,草案被提交给大陆会议,经过讨论和修改,最终于1776年7月2日通过,并于7月4日正式公布,地点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独立厅。所以,麻省虽然对革命有巨大贡献,但《独立宣言》的起草和通过都与费城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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