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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闻贵国法公平,不论贫富、不拘近远之人,视为一体。崑(潘长耀自称)乃远地之人,不晓贵处人告状时当用何言何礼,又因隔涉,一时不能尽訢我之凭据,必要几年,此事之决方能到我处。此禀单之意,只在求‘头一位大人’(总统)秉公救处,勿听谄佞之词,而依贵国律法施行。”显然,潘长耀并不知道,在美国,即便是“头一位大人”也无权干预司法。
这封上访信自然也少不了最常见的诉苦:“若花旗人(美国人)不还我债,实在崑之一家受苦不小,又必将亏本且无人相信,及失全家性命。”随后,他将自己此案与美国在华的光辉形象联系在一起:
“历来花旗(美国)之名声扬及中国,故唐人(中国人)深信赊货物借银两与他们。今若‘头一位大人’(总统)不理此事,名声必败,名声败则人不肯信;人不肯信,以后如何通商贸易哉?到处贸易之人,皆以相信为本,敝处(中国)亦然。因崑昔日信花旗人,故赊货物与他们,今若不还我,致使崑一家败坏,后来谁肯与‘头一位大人’属下之人交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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