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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分享<神的杰作>-细胞-各有所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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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04:31: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追求永生 于 2013-7-1 14:51 编辑

作者:(美)班德,(美)杨腓力 著


身为一个肢体的意义,就是舍弃它自己的生命、本性和行动,只受身体中灵的支配,单为身体服务。-     法国物理学家帕斯卡尔

    无论是专门收集标本和编目的科学家,还是赤足在树林里游荡的孩子,同样都会因见繁殖在这世上的生物种类之多,而生肃然起敬之心。孩子醉心于蝴蝶身上各色的花纹;他追捕点水的蜻蜓;也会因一只吱吱叫的甲虫阵阵的纵跳而欢呼;他更会屏息专心抚摸一只兔宝宝。至于科学家的观察,则要深入多了。随手从树林里抓取一团一尺见方、一寸来厚的泥土,他就可以开始数点起来。在这块我们毫不在意、任意践踏的泥土里,他可以找到“1356个小生物,包括865个小虱子,265只弹尾虫,22条百节虫,19只大甲虫,以及其他12类无以计数的小虫。”一则由于手边少了一架电子显微镜,再则大概也没有那种无穷尽的耐心,土中其他的20亿微生物,和几百万个菌类、藻类等,他就顾不得了。

    在他的实验室里,这位科学家会从我们熟悉的阿米巴开始,由“低”而“高”地依次分类,但所谓“低等的”生物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我们爬一次山,践踏了亿万的小生物,却能心无歉疚地回家?向来吃素的人,在痛饮清凉的泉水后,也不会因喝下了成堆的微生物而感到遗憾。为什么我们见了路边血淋淋的死猫会闪躲,却无视于翻土机从路基掀起来亿万的小生物呢?

    原来影响我们分类时价值观的关键在于“专业化”——就是细胞轮流分工,而使它们的反应局限在单一功用上的那个过程。我们认为猫具有较有意义的生命,因为它是由许多低等细胞集合、同工而形成的一个高等动物。在我显微镜底下的阿米巴则是动物梯次最低层的动物,它虽然会动,但一天只不过移动个把寸而已。它一辈子可能只是在一个铁罐、或是一个旧车胎里度过的。它不像人类,可以游历欧洲、参观印度闻名的泰姬马哈墓园,或攀登美国西部的落基山。因为要能这样邀游,一定得有像麦穗一样紧密排列的专职肌肉细胞。低等生物只能像毛虫一样爬行、蠕动,一天最多前进几码而已,但高等动物却能跳、能蹦、又能跑;有翅膀的更能高飞、低翔、随意冲刺,这都是因为不同细胞“各有所司”的缘故。

    就拿视觉器官来举例吧!阿米巴也有粗略的视觉——它能朝光的方向移动,然而仅此而已。但专业化的细胞却使人能够在显微镜的这一端,用视觉观察出那几乎毫无知觉的阿米巴的细致色彩。阿米巴是单细胞生物,但在我这个朝它凝视的眼珠里,却有一亿零七百万个细胞。其中七百万个是锥状的,当一些光子穿过它们时,每一个视锥细胞都能向我的大脑发射出一种讯号,使我对所收到的色彩有全盘的认识,就这样我才能轻易地分辨上千种的颜色。另外一亿个视杆细胞,则是供我在光线微弱时备用的。单靠杆状细胞的操作,我分辨不出颜色来,每样东西都像沉浸在月夜里,蒙在一片淡灰色中;但是视杆细胞却使我能敏锐地分辨一个极广的光谱,明暗差距可达十亿倍以上。

    阿米巴与我的眼细胞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一种惊人的专业上的差别。在意大利的那波里湾,长着一种叫寇比利亚的动物,它只有一个受光器——一个长在一束肌肉顶端的锥形细胞;这细胞好像一个电视摄影机会转来转去,虽然每次只能接受一种光的信号,但人们相信,它的脑神经能汇集许多信号,而使它对周围环境构成一幅概略的图画。

    但人的大脑可以从眼细胞同时收到数以百万计的信号。当某一种波长的光波出现时,每一个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就因受刺激而向大脑输送一个电波;大脑从所有视觉细胞吸收了这种复合着“是”与“否”的讯号后,就将这些讯号重新清理、组合,然后提供给我一个阿米巴在显微镜片上游动的影像。比起阿米巴那单细胞的独立自主性来,我眼珠里这些静止的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的确显得单调多了,但是,我们有谁肯和阿米巴对换一下处在镜片两端的地位呢?

    谈到有效地工作,每一个细胞都必须放弃它大部分的能力,而仅仅保留一两种功能;譬如,我的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不能随意移动,而阿米巴却能随意作一连串微小的动作。然而人的细胞却因肯扮演一个受局限的角色,使得人体能成就更高、更有意义的功用。一个视杆细胞能使我对光波波长产生反应,因此我能尽情地欣赏一道彩虹,一只一头扎入水中捕鱼的鸟儿,也能观察出好友脸上最细微的表情变化。它同时还能保护我躲开高速公路上迎面飞来的石子。

    每个细胞这样自我牺牲,所换来的是我所谓的“集体共存的乐趣”。至今,科学家还不能确定安全、喜悦等类似的感觉,是如何传递给身体各个细胞的;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在我们任何一种情感反应中,每一个细胞都是有份的:经过荷尔蒙和酵素的滋润,它们能引起急促的呼吸,肌肉的颤抖和胃的抽动。你若想试着在人体里找出一条快感神经来,必会大失所望,因为人体内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感觉痛楚、冷热和触摸的神经是有的,但是,却没有任何一条神经是专门用来让人感觉快乐的。愉快感似乎是许多细胞共同合作之下才有的副产品。

    那么性快感又是怎么回事呢?它也并不如你所想象的那么明确和具局部性。性器官一带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快感神经;集中在那儿的细胞,也只不过会感受触觉和疼痛而已。除了肌肤相接的刺激外,“性”事实上还包括了渴慕的感觉、眼目的喜悦、一些回忆,甚至背景音乐所引起听觉上的刺激;性活动更包括一种复杂的爱情——自爱而又同时爱人的情绪在内。再进一步,就细胞方面来说,每个细胞与生俱来都秉赋了繁衍生命和确保生存的欲望。在所有这一切因素互相配合之下,人体才有产生性快感的可能。

    我非常喜欢聆听交响乐,它能带给我极大的快乐。在听音乐的时候,我的耳朵会产生愉悦的感受。借着耳朵,我能分辨各种振动我鼓膜的频率——即使它微弱到仅有十亿分之一公分强(约是氢原子直径的十分之一大小的振幅);这种振动借着我们熟知的那三块耳骨锤骨、砧骨和镫骨,传至内耳。当钢琴上弹出中央C键的音频时,就会使我内耳骨的塞瓣每秒钟振动256次;再往里则是一根根的纤毛,它们好比眼睛里的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能把声音的讯号传递到我大脑中。然后掺合了一些其他因素,诸如我喜欢古典音乐的程度,我对这首曲子有多熟悉、我胃里消化的情形、以及我的同伴是谁……等等。我的大脑对这一连串刺激所生的反应组合成一种冲动,对我来说,那就是快感。

    在自然界里,也有一些有机物能合作,但却不能达到这种“集体共存的乐趣”。例如有一类阿米巴,为了繁殖的目的,也会聚在一起;这些群居的阿米巴,从十几个到五十万个,暂时有秩序地聚合成一个黏液菌团——就是一堆光亮,状似子弹头的小黏块(当这堆小黏块缓缓向前移进时,会留下一条黏液的印子,因此被称做“黏液菌团”)。位在前面的细胞会合力叠成一个向上高起的塔状物,塔顶则是许多新生的阿米巴所组成的球状芽孢,整个小堆看起来就好像一朵毒草菇;突然间,这个芽孢爆炸开来,借着爆炸力,这些新生的阿米巴被播散到周围各处。这整个现象前后只延续八小时,可算是细胞之间一种很简单的合作。但是在这种黏液菌团里面,却少了一样东西:这许多黏液菌细胞只是为了“繁殖”才合作的,它们中间缺乏一个有机体细胞所含有的相同基因,也没有相同的效忠情操,因此,任务一旦完成后,群体就立刻解散,每个阿米巴又我行我素去了。

    相反地,人体是从一个卵子受精而长成的。在《水母与蜗牛》(TheMedusaandtheSnail)这本书里,作者路易-汤姆士(LewisTbomas)想不透,为什么一般人对英国的第一个试管婴儿会那么大惊小怪。他认为人体借着一个精子和一个卵子的结合,而能产生出一个生命来,才是真正的奇迹!“光是这样一个受精卵的存在,就该叫世人惊讶不已,”他这样写道,“人们理当整天彼此奔走相告,不住叹为观止地谈论那个细胞……。若是在我有生之年,有任何人能把这个现象解释清楚,我一定要包一架,甚至一大列在空中喷烟写字的飞机,要它们在满天画上成串的惊叹号,直到我的钞票用完为止。”

    在怀孕的九个月当中,这些细胞借着无比巧妙的方式,划分出它们个别的功能来;数以亿万计的红血球和百万个锥状及杆状的细胞出现了——从一个单独的受精卵开始,最后形成了总计多达一百万亿个的细胞群!!最后,一个全身光滑湿溜的婴儿诞生了!在诞生之时,他体内的各类细胞都早已开始分工合作地配搭起来。他的肌肉像是做体操似的,开始笨拙地活动着;他的脸面因为新环境中的强光和干燥的空气而收缩;在吸进一口空气后,他的肺配上声带的作用,发出了第一声的啼哭……

    就在这一团土色多皱的细胞堆里,蕴藏着一种集体共存的乐趣。这婴儿的小生命中,将要经历种种的欣喜——当他发出第一个含糊字母时,他母亲的赞许所带来的喜悦;当他发现自己特有的天分及恩赐时而有的惊喜;当他与他人同事而得到成就后的欣慰。他虽是由许多细胞组成的,合起来却是一个单独的有机体,他全身中一百万亿个细胞,都同时能体会到这一点。

    我闭上眼睛,踢掉鞋子,轻轻蠕动着我右脚的小骨节;这个小骨虽然只有半枝铅笔宽,但在走路时,却能支持我全身的重量。我再合拢手指,拱起来捂住我的耳朵,立刻,我就听到那熟悉的,有如贝壳里发出的海涛声,其实,那不过是血液冲过我头部微血管的声音罢了。我又伸出左臂,试着想象那百万个肌肉细胞,如何迫不及待的同时在有规律地膨胀、收缩着。我再用指头揉擦我的手臂,马上能清楚感觉到每平方寸的皮肤上,四百五十个触觉细胞所受到的刺激。

    是的,在我这个身体里,我的胃、脾、肝、胰和肾脏,各个器官都是由数以万计忠心、勤奋的细胞组成的,它们的配合和功能是那么有效,使我丝毫不觉得它们的存在。甚至我内耳里的纤毛,也不断在监督耳中的流体,以防万一我失去平衡时,能随时对我发出警告。

    当所有的细胞都能合作无间时,我几乎不会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我唯一能感觉到的,只是它们一切活动的大集成——就是这个名叫保罗-班德的人。我的身体虽然是由许多肢体合成的,却仍是一个身体。这个道理十分重要,也是我们再继续研究下去时的一个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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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06:12: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nCreatedGod 于 2013-6-23 06:56 编辑

这都是女娲的杰作,你们基督徒为什么要欺世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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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4 05:29:43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眼珠里,却有一亿零七百万个细胞”,上次眼睛做手术,不知道有多少死去,有多少新生。这些我是一点都不知道,眼睛却在那里默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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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4 05:33:43 |只看该作者
看到“人的大脑可以从眼细胞同时收到数以百万计的信号”,怪不得有时头痛,原来是累的。找这个速度一天要有接受多少信号?何况这这是眼睛的渠道, 还没有考虑别的渠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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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4 05:43:44 |只看该作者
在看这个“数以亿万计的红血球和百万个锥状及杆状的细胞出现了——从一个单独的受精卵开始,最后形成了总计多达一百万亿个的细胞群!!”

不知道赞成进化论的如何思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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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4 05:46:32 |只看该作者
作者说,“在我这个身体里,我的胃、脾、肝、胰和肾脏,各个器官都是由数以万计忠心、勤奋的细胞组成的,它们的配合和功能是那么有效,使我丝毫不觉得它们的存在。”

我就更惨了,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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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4 05:49:13 |只看该作者
ManCreatedGod 发表于 2013-6-22 17:12
这都是女娲的杰作,你们基督徒为什么要欺世盗名?

老兄就致力于人造神。这里又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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