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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日记交代与日本秘密媾和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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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4 11:12: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日秘密谈判可以说是抗战期间最诡异的事件,这不仅表现在中日双方,而且也表现在中国内部。蒋介石屡屡对孔祥熙的谋和活动加以阻遏,但是,蒋介石本人又亲自掌控过几次对日秘密谈判。

抗战时期,在蒋介石亲自掌控的中日谈判中,他最重视并且用心指导的是1938年的萧振瀛与和知鹰二之间的谈判。

萧振瀛(1886—1947),吉林扶余人,曾任西安市市长。1930年任第二十九军宋哲元部总参议。期间,曾多次与日军驻华北将领多田骏等人谈判。

1938年7月下旬或8月初,日本军部特务、“兰机关”(抗战时期日军参谋本部在华组织的重要情报机构之一)负责人和知鹰二到达香港,提出与中国谈判总原则6条,其中有诱饵,也有新的侵略要求。

当时,日军正节节向武汉逼进,日本特务和知前来“求和”,使国民党内部的部分“主和”派觉得是个机会,但蒋介石对此却不抱希望。8月26日,蒋介石听说和知将到汉口活动,便与智囊、《大公报》主笔张季鸾商谈,对张表示:“观察倭寇在华之权益与设施,岂能随便放手还我乎?若无重大变化与打击,彼决不罢手。一般以为和知来求和抱乐观者,实未究其极也。”

9月23日,蒋介石返回汉口,主持汇报会议,决定对策。由于和知的条件首先就是“恢复卢沟桥事变前原状”,这是蒋介石求之不得的梦想,自然勾起蒋的兴趣。9月26日,蒋介石增派曾任北平社会局长、有对日交涉经验的雷嗣尚到港,加强谈判力量。

28日晚12时,和知离港回国,行前向萧振瀛透露:日方此举的国际根本原因是,希特勒最近多次电请日方与中国谋和,共同对苏;其次要原因则为日本国内困难重重,不堪应付长期战争,拟在军事优势下,以较大让步取得和平。

和知称:板垣征四郎、多田骏等虽有远识,但日本朝野各方尚无普遍认识。此次回东京,遭遇困难必多,将拼死努力,于10月10日前以日方最后态度相告。

表面上看,萧振瀛与和知在香港的谈判以日方承认恢复卢沟桥事变前原状为前提,符合蒋介石的要求,谈判也似乎进展顺利,蒋介石甚至在开始研究和谈成功时的停战、撤兵要点。

10月8日,雷嗣尚到汉口向蒋介石请训,蒋当面指示:1.对方如确有诚意,应在10月18日以前完成一切手续,否则不再续谈。2.我方绝对不要停战,更不害怕汉口失守,尽所有力量支持长期抗战,此层应使对方彻底认识。3.直接谈判系指此次事件之解决而言,并非永久受此限制,但对方如不质询此点,我方自不必自动说明。4.此次谈判,系对方主动,我方诚意与之商洽,对方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散播不利于我方之宣传,否则认为对方毫无诚意。5.停战协定系两国政府间之协定,不可作为前线军队与军队间之协定。6.谈判重点应集中于恢复“七七事变”前原状,若对方能做到此层,以后双方定能开诚合作。蒋特别强调:“绝对拒绝之事,宁死勿允。”“凡将来之事,不可先提限期,自处束缚。”“破裂则不怪,越范则不可。”

和知于10月15日再到香港,16日与萧振瀛会晤称:日方最高会议决定,中日停战协定可以不涉及任何其他协定,但恢复“七七事变”前原状后必须有7项谅解:1.防共军事协作及驻兵;2.中国政府之调整;3.伪组织之收容;4.满洲国之承认;5.中国领土主权之尊重;6.日、华、满经济提携;7.战费互不赔偿。

这7项“谅解”表明,日方虽然声称尊重中国领土主权,但顽固地要求中国签订“防共军事协定”,在中国国土上驻兵,承认“满洲国”,并且狂妄地要求中国政府改组。

10月18日,何应钦复电指示:日方所提“谅解”,前四项都是“干涉中国内政”。“若行政不能独立,无异等于亡国万不能承认。如其再提此等事,可知其毫无诚意,不必续谈”。关于第五项,何应钦认为,日方仅提“中国领土、主权之尊重”,而未提尊重“中国行政之完整”,“是其居心仍欲亡我中国。如其有诚意,则其宣言必须言明尊重中国领土、行政、主权之完整,决不能将行政二字删而不提也”。关于第六项,何应钦称:中日经济提携,必须在恢复原状后方可商讨。他表示,“我方除此以外,再无其他可言”。日方有无诚意,以10月20日为期,过此即作罢论。

萧振瀛对和谈前途抱有某种乐观,而蒋介石则一直心情矛盾,举棋不定。9月27日,蒋介石研究和议的弊害,认为可能出现三种状况:一是停战后日方不撤兵或不交还华北;二是共党扰乱,不从遵令;三是英美不悦。蒋介石称之为“皆应注意”的“三害”。然而,就在此后的10月12日,日军在广东大鹏湾(应为大亚湾——笔者注)登陆。13日,攻占河南信阳。日军的这两次军事行动使蒋介石强烈怀疑日方的和平诚意,决心坚持抗战。

蒋介石日记云:“倭既在粤登陆,无论英国对倭是否妥协,我应决心持久抗战,使其威胁作用失效,卒致欲罢不能,更勿以国际外交而影响我作战方针。余三年前早有以四川为抗战根据地之准备,况平汉、粤汉两路以东地区抗战至十五月之久,而敌犹不能占领武汉,则以后抗战必更易为力。敌军侵粤,实已促成余第三步之计划矣。”

此前,蒋介石早有利用太平洋各国和平会议解决中日一切问题的打算,日军侵粤,战区扩大,不仅让蒋看到了日军陷入被动,会出现更多的“灭寇良机”,而且让他感到,英国与日本妥协的可能性将会减少,召开太平洋各国和平会议,共同对付日本希望大为增加。

10月14日,蒋介石致电萧振瀛称:“敌既在粤登陆,可知其毫无诚意,不可与之多谈。”此时,进行多时的武汉会战已近尾声,预定打击日军的计划已经完成,为保存有生力量,蒋介石决定自武汉撤退,并开始草拟《为国军退出武汉告全国国民书》。24日,蒋介石接受各将领要求,离开武汉。次日,下令对武汉若干要害地区进行爆破,以免为日军所用。

30日,蒋介石命何应钦转令萧振瀛,停止和谈,返回重庆。同日,蒋介石致电孔祥熙、汪精卫、王宠惠,要他们考虑对日宣战的利害问题。电称:“今后沿海各口既全被封锁,故我对于海外交通,不再有所顾虑。若我宣战,则美国必实行中立法,可断绝敌人钢铁、煤油之来源,实于敌有害也。又我如宣战,对于国联及各国关系,均应精密研究,切实探明,望即令我驻外各大使全力进行。如何?请核。”

31日,《告全国国民书》正式公布。该文说明抗战根据地,不在沿江沿海,而在广大、深长之西部诸省。武汉会战予敌重大打击,任务已毕,目的已达,现决定放弃武汉,转入主动有利之地。文称:“我国在抗战之始,即决定持久抗战,故一时之进退变化,绝不能动摇我抗战之决心。惟其为全面战争,故战区之扩大,早为我国人所预料,任何城市之得失,绝不能影响于抗战之全局……”

文末,蒋介石号召国人“自今伊始,必须更哀戚、更悲壮、更刻苦、更勇猛奋进,以致力于全面之战争与抗战根据地之充实,而造成最后之胜利”。文告发表后,蒋介石很满意。11月1日日记云:“《告全国国民书》自读之,觉为最近第一篇文字,必使国民感悟持久抗战之意义,且使敌国知所畏惧。”

大概当时主和派对发表此文有意见,12月2日,蒋介石又在日记中写道:“既知持久抗战是民族唯一出路,为何复有徘徊迟疑?此心既决,毋再为群议所惑。”

日本侵华,采取的是以战为主、以诱和为辅的两手策略。同样,蒋介石也用这两手策略对付日本。蒋介石坚持以武力抵抗日军进攻,同时,在某些时候、某些方面,也不排斥与日本进行秘密谈判。

蒋介石虽对萧振瀛与和知鹰二之间的谈判不抱希望,但是,由于和知以“恢复卢沟桥事变前原状”为诱饵,这使蒋觉得不妨一试。谈判中,蒋细心研究情况,指导起草并亲自修改有关文件,除将东北问题搁置另议外,蒋曾准备以同意日本在长城以外某些地区驻兵为条件,换取日军自中国关内地区撤兵。但是,当蒋发现日方拖延不决,并无诚意之后,立刻下令终止谈判,后来并以“杀无赦”警诫孔祥熙、萧振瀛与和知重开谈判的企图。

1940年8月,蒋介石为了应付日本方面频繁的谈判要求,指导张群、张季鸾、陈布雷等制定《处理敌我关系之基本纲领》,作为对日谈判的原则和准绳。该文件的最大特点是将抗战结果分为“最大之成功”与“最小限之成功”两种,但是,当张季鸾于同月底带着这份文件赴港,企图首先争取“最小限之成功”时,蒋介石却阻止张与和知鹰二见面,并且迅速命他回渝,使这次经过郑重准备的谈判还没有开始就夭折了。

同年7月,日本近卫第二次组阁后,为了抽出兵力侵略东南亚地区,一面紧锣密鼓地准备给予汪伪政权以外交承认,一面通过外相松冈洋佑推进“钱永铭工作”,继续诱惑重庆国民政府和谈。蒋介石担心日本承认汪伪会在外交和内政两方面严重影响中国抗战,派出张季鸾赴港谈判,企图加以阻挠。日本政府虽曾一度接受中方的“全面撤兵”等条件,但是,最终还是在军方的压力下承认了汪伪政权。

卢沟桥事变前,蒋介石长期对日妥协,力图延缓对日全面作战时间;卢沟桥事变后,蒋介石被逼抗战,但是,他仍长期为战与和的矛盾所纠缠。蒋介石亲自掌控的几次谈判说明,他在坚持抗战的同时,也还在某些时候对和平解决中日战争存有期待。

谈判中,他虽不肯承认“满洲国”,不肯立约放弃中国对东北的主权,但在一段时期内,他却只将抗战目标定在“恢复卢沟桥事变前原状”这一“最小限之成功”上。这些,都反映出蒋在对日抗战中的软弱一面。不过,应该指出的是,所有他掌控的谈判,都是日方求“和”,蒋虽是被动应对,但在谈判中,他的态度逐渐坚决,条件逐渐提高,是日渐强硬而非不断软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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