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草 (2015/09/16 03:30): 国有企业的监督体系的问题 国有企业的监督体系不是国有企业系统本身可以完成的,它既是一个企业管理问题,更是一个国家体制的问题。 在不牵涉国家体制的前提下,有两种方案:一种是可以采取企业监事会、国家审计局共同监督的形式,并建立大数据监督系统。二是国资委只有监督职能,剥离企业管理职能给相应各职能部委,国资委和各企业监事会一起监督企业,并建立大数据监督系统。 企业的管理由各职能部委执行,监督机构只执行监督功能,如果董事长或总经理违规,它有弹核罢免的权力,建议主管部委重新任命他人 。 两种方式的监事会保证一定数量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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