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两天对某网关注,看到云邻女士写道:【 是否可以这样用实例来理解一些网上高人的“请君入瓮”推理逻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欲判东条英机“反人道罪”,假设东条英机没有犯反人道罪,那么东条英机会宣誓说他无罪;东条英机宣誓否认犯罪 --- 这与东条英机犯反人道罪矛盾。结论,东条英机无罪。 】 Ladi 云的这段逻辑能构成反证法吗? 让我们分解一下。为此,我们先学习一下反证法的正确运用。 对比一下针对杨文斌的请君入瓮 1)杨文彬要 quash 传票,不愿在加州州法院打 iMan 诽谤案; 2)假设杨文彬 不是 iMan ,那么 杨文彬 会 宣誓说他不是 iMan ; 3) 杨文彬 没有 宣誓说自己不是 iMan --- 这与杨文彬不是 iMan 矛盾; 4) 杨文彬 是 iMan 看看, 3)与2) 的绿字是相反的。而且需要证明的与假设也相反 (2与4的pink)。 让我们看看云姑娘的这段“逻辑”: 1) 假设东条英机没有犯反人道罪,那么 东条英机会宣誓说他无罪 ; 2) 东条英机宣誓否认犯罪 显然 , 2) ”东条英机宣誓否认犯罪 ” 与 1) “东条英机会宣誓说他无罪” 1) 不构成矛盾,而是一致,至此反证法根本不能成立。 另外,反正的假设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正好相反,因此,你要证明谁无罪,先得假设有罪。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反证法中涉及的是客观可验证命题。一般情况下,这必须是事实,而不能是主观判断。比如说, iMan 说某某蠢,某某不否认也不等于承认自己蠢;愚蠢、聪明是相对概念;众所周知,iMan (杨文彬)不过是南京化工学院毕业(三本或四本),比中科大差 N 个档次;iMan 属于中学数理化学不懂的,其智商应该比中科大的低 N 个等级;而低智商对高智商的进行智力否定判断往往是低智商者智力相对低下的结果;iMan的判断只是其主观,不具备客观可验证性。 又比如说, 日本鬼子说“八路大大的坏”,这只是倭寇思维的产物,属于日本鬼子内心;八路不否定,八路承认的顶多是“日本鬼子认为八路坏”,而不是承认自己坏。但如果日本鬼子说”某某昨天给皇军带路”,某某如果知道了有机会否认却不否认,就等于承认这个客观事实。很多刑事案就是根据这种证据定罪的。 "If a person is accused of having committed a crime, under circumstances which fairly afford him an opportunity to hear, understand, and to reply, and which do not lend themselves to an inference that he was relying on the right of silence guaranteed by the Fif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and he fails to speak, or he makes an evasive or equivocal reply, both the accusatory statement and the fact of silence or equivocation may be offered as an implied or adoptive admission of guilt." 由此可见,我这小学老师不好当啊,还得举这么多例子。云姑娘在她那没人能看出破绽,但如果碰到方舟子博士,肯定会被客观地讥笑为W科傻妞。 另外,反证(proof by contradiction) 与 反例 (counter example) 是两回事。前者是证明命题成立,后者是举例证明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