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zhubay.com

珍珠湾全球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tag 标签: 土地出让金

相关帖子

版块 作者 回复/查看 最后发表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日志

分享 县委书记们是这样违反宪法干工作的
稻草 2016-11-26 07:31
  最典型的灵活变通体现在招商引资中。   2004年,李克军在阿城市(县级市)任市委书记期间,曾经和一家大型乳业集团洽谈投资,对方提出,除了在征地、税收上给予优恵外,还需政府补贴两千万设备购置款,如果条件满足,愿意在阿城市投资建厂。为了可预期的经济收益和整个县的经济发展,李克军和几大班子反复协商后,最终还是咬牙答应了这家企业的要求。   谈及最后妥协的原因,李克军说得实在:“不给他就不来。来了之后会带来收益,不给就上别的地方了。”   这种妥协虽是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但的确客观上违背了国家关于招商引资不得有过度优惠政策的规定。李克军说,国家有两条高压线,一是不能以各种方式白送土地,即减免土地出让金;二是对于要在当地投资的企业,不能减、免或返税。但在实际施政中,尤其是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在这两条上都有突破,土地出让金有的全免,有的减半,税收一般是免二减三,即免除二年,减半收取税收三年。   当然,各地的县委书记们不会明目张胆地违反政策,而是会另辟蹊径,灵活变通地达到自己的目的。   以土地出让金为例,既然政策规定不许减免,那县委书记就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即按照规定走招拍挂程序,将出让的地块拍卖给投资企业后,企业依规支付政府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无论这个钱是企业真的自己掏,还是政府私下借钱给企业让他交,但这个钱必须要在账上体现出来。   随后,政府再通过财政办法,以支持工业发展基金的名义,将这笔钱返还给企业。实际上,相当于企业免费获得了这块土地。   税收也是同理,先收再返。甚至有时地方为了争取企业在当地落户,不仅仅减免了土地出让金和税收,甚至还会补贴几千万的固定资产投资款。   “水往低处流,谁给的政策最优惠,我就去哪儿。”   为了吸引企业投资,各地竞争激烈,于是在优惠政策上各出奇招。而有趣的是,上级领导一方面要求县委书记们严格按规办事,另一方面又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经常开会介绍这些招商引资的经验。   这样的双重性在基层治理中比比皆是,表面看起来诡谲,其背后的逻辑则简单直接:为了发展经济,为了完成领导交派的任务。   李克军抱怨,很多时候人们总是说基层的县委书记是“歪嘴和尚念经”,中央的经是好的,只是执行的时候被基层给搞坏了。但人们不知道的是,在抓落实过程中,经常遇到大原则与工作任务相悖、大政策与具体政策相左、政策互相打架等情况。而县委书记是全县大大小小所有事务的“第一责任人”,既然必须担负起这个责任,而当两种要求同时摆在面前的时候,怎么办,能不能办成事,考验的就是地方官的能力。   “我能当得起这个官,我就有当得起的办法。”李克军虽然有些无奈,但语气铿锵。   最常见的办法是“两手抓”。   以城镇改造为例,一方面上级领导明确给县委书记们制定目标,如今年要改造多少面积的棚户区,建起多少栋居民楼,让多少户住上新房。数字、指标、考核如一座座大山向县委书记压过来。另一方面,他还要撑着笑容反复重复领导的另一个要求:不准非法拆迁、暴力拆迁,要耐心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既要在几个月内完成改造任务,又要温声细语地劝说拆迁户签订协议,令所有人满意。县委书记们陷入两难,因为此二者几乎难以共存,当面临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矛盾时,县委书记需要作出选择。   多数县委书记在权衡利弊后,内心的天平会向前者倾斜。但这并不意味着县委书记是黑心到牺牲百姓的利益,只为让上级满意。在多数城建和拆迁的故事中,如果可能的话,县委书记还是愿意用正确、科学的方式与拆迁户商定补偿协议,但面临有些在他们看来冥顽不化的钉子户时,想到紧迫的任务时间和巨大的考核压力,县委书记也不会拒绝使用一些“非常规手段”,如高价收买钉子户,默许开发商采取断电、砸玻璃等手段。   一手明,一手暗。   县委书记们为了完成任务,各出奇招。李克军在书中举了一个很有趣的例子:某县在城镇改造中,一个饭店老板漫天要价,拒不拆迁。县委书记经过调查,得知县直机关很多单位经常到这里吃喝,于是便命令纪检委拿着摄像机,守候在饭店门前,饭店立刻冷清下来。一周之后,饭店老板主动找到动迁单位,协商补偿事宜。   这些剑走偏锋的招法,有的合理合法,有的与法治精神相悖,有的游走于法律政策的边缘,有的带有实用主义色彩。其结果也具有双重性:既能化解一些工作中的难题,获得一定的治理效果,也可能带来某些后遗症,如拆迁户被强拆要上访,民意不满。 编辑评论:为什么县里宁愿把2000多万和土地白送给私有企业,而不愿意发展县属企业呢?因为公有企业早就被妖魔化了,怎么被妖魔化的:公有企业都是亏损企业。因此,公有经济不死也得死!这就是邓小平私有化的邪恶之处了:必须搞死公有企业。
个人分类: 时事转帖|1516 次阅读|0 个评论
分享 人民日报释疑: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 到底归谁
热度 5 漠孤烟 2016-1-27 12:37
2016年01月27日 07:38人民日报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房子这最重要的财产可不容一点马虎!70年后,我们的房子还属于我们吗?到期后,我们又该做点啥?我们为您梳理。 为什么房屋产权有40年、50年和70年之分?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啥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9365 次阅读|4 个评论
分享 土地财政的本质是经济结构的问题
稻草 2015-12-19 16:07
土地财政是指土地出让金和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发达地区,税源充足,按理不会在乎这个收入,但是因为市场需求旺盛,人多嘛,人都往发达地区聚集,土地出让容易,这样政府自然和开发商一道,打起了土地财政的主意,抓着不放。资本利益的需求是无止境的,大多数房企是私企,所谓市场化的决定因素,房企必然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发达地区土地开发,反而成了全国最火热的地方。 不发达地区,税源匮乏,公有企业也逐年减少,几乎毁灭,利润上交部分也是一句空话了,公有企业都没了,还谈个什么利润上交呢?而私有企业,政府只能收取税收。这时,政府要维持财政养活人员的工资和开支,土地出让金及其税收,就成了最直接的来源,也就是救命稻草。 因此,区域失衡和公私经济成份的失衡,是土地财政的直接原因,实际上,土地财政的根源也是经济结构的问题了。
个人分类: 时事评论|1678 次阅读|0 个评论

Archiver|手机版|珍珠湾全球网

GMT+8, 2024-6-5 19:50 , Processed in 0.028963 second(s), 9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