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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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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临近,我们已经在《新视角》中连续两期谈到给百姓分发红包,今天我们就谈一谈土地。虽然关于土地产权界定的话题我们谈得已经足够多,但是,由于它是一项巨大的资产,而且也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资源,所以在谈到发放红包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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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其实不穷,因为他们拥有庞大的土地资产。虽然说相对于巨大的人口数量来讲,中国的人均土地拥有量比较少,但是,一个人穷富的标准,恰恰在于他拥有多少稀缺性资源。而中国人均土地越少,那些手中拥有土地的人,实际上相对来讲就应该越富有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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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管我们怎么算账,农民肯定是中国广大土地的主要拥有者,只不过我们以前把这些资产给压制住,不能让这些土地发挥出其应有的财富效应罢了。我们可以讲,中国农民脚下有黄金,只是在目前的产权制度下,他们没法将这些财富兑现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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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项工作我们已经在逐步推进。前几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2013年一号文件,就提出要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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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份一号文件的意义我已经在《土地确权有助于农民发家致富》一文中解释过,当时我还讲,这份文件可能还不到位,因为它所确立的也只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但对于农民拥有这块土地的多少权利,则并没有进一步界定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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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当我们划分清楚哪块土地属于哪家哪户之后,农民是否有权将这块土地转为工商业用地?农民是否有权将这块土地抵押给银行贷款?农民是否有权在这块土地上建造楼房销售给城里人和外国人?这些都是有待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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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问题,也迫切需要得到肯定的回答。因为只有这些权利一并界定给农民,农民才能说真正拥有了这块土地,农民也才能盘活这块土地资产,从而真正的脱离贫困,发家致富。简单来讲,当农民拥有更多土地处置权利之后,会带来三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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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农民在需要的时候,将通过转让土地获得一笔收入,不管农民是需要进城做生意、供孩子读书,还是找钱给老人养老看病,土地都将给他们带来一笔不菲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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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农民发家致富,不能光靠耕田种地,而得将眼光转向工商业方面。这实际上也是张培刚老先生的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就提出来的思想了。没有工业化,一个国家就不可能真正脱贫致富。而我们现在要看到,工商业的发展当然得有土地资源的支持,如果外资和民企老板都买不到土地,他们怎么扩建工厂,工商业又怎么能发展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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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是当农地可以自由流转,可以自由转作工商业用地的时候,其实就为它向更高用途流动打开了阀门。我们知道,一项物品要让它的价值得到最大发挥和体现,最佳办法就是让它能够在市场中自由交易、流通。因为善用它的人总是愿意付出更高价格得到它。而当我们社会中每一项资产、资源都能得到最充分利用的时候,整个社会的财富也就增加了,届时,不管农民还是市民,都必定是其中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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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读者朋友,关于分发红包的问题我们已经谈了三期,有一句话我想再次重复:那就是这里所谓的“发红包”,并不是政府官员或者任何人给我们老百姓的恩赐,这些财富本来就是我们应有的、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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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政府将这些资产分给全国民众,那是政府官员干了他们本来就应该干的事,但实话实说,这系列文章其实也就是看到新年要到了,就写来应景,让大家开心你一下罢了。我不太相信这些愿望有实现的可能性。因为这毕竟需要政治家付出极大的努力、智慧和勇气,而这样的政治家,在整个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来看,都是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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