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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丑化毛泽东的,将从教师队伍中被清除

热度 6已有 3673 次阅读2013-8-27 17:16 |个人分类:时事转帖|系统分类:转帖-时事政治经济| 公安部, 网络犯罪, 实名认证, 毛泽东, 教师

公安部根据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开局就抓获秦志晖、杨秀宇等网络推手以及相关企业,赢得了社会赞誉。这同时也表明,只要有关部门真正出重拳、敢抓真问题,就会有好效果。那么,如何才能彻底整治网络谣言,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重点努力:
  1.整治网络谣言必须勇出重拳、狠招。公安部这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了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许。并且,抓捕秦志晖、杨秀宇的消息传出后,不少经常造谣、传谣的微博大V、没实名认证的所谓“意见领袖”等纷纷悄然删除了自己以往的造谣、传谣的很多微博内容,有的甚至把原来的几百上千条微博删除得只剩下几十条,一些历史类造谣微博就是典型例子。由此可见,拿起刑事打击这把利剑打击网络谣言,开了一个好头。期盼这个好头能够带动起各地严打网络谣言的风暴行动,对网络谣言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狠打所有造谣、传谣的网络犯罪分子,让谣言彻底远离网络。每当有关部门打击网络谣言时,就有人把言论自由这个幌子拿出来横加指责。因此,我们应对有关部门勇出重拳、狠招整治网络谣言的行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借机加强对网民网络自律、网络文明等教育。让广大网民认清网络谣言的巨大危害性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同所有自由一样,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作为负责任的公民,不仅要不造谣、传谣,更要积极举报谣言,主动打击谣言。
  2.整治网络谣言也要敢于“打老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要敢于“打老虎”,不仅深得民心,而且效果显著。整治网络谣言要真正见成效、得民心,同样也要敢于“打老虎”。目前微博传播谣言问题之所以非常严重,一些粉丝量较多的微博大V造谣、传谣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这些谣言“老虎”有的直接攻击党和政府的政策、做法,有的不加考证就随意甚至故意转播一些容易引起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官员腐败、暴力拆迁、环境污染等虚假信息,有的故意为蒋介石、汪精卫等历史已有定论的反动人物翻案,并大肆诋毁、攻击毛泽东、周恩来等我们党历史上的伟人等,尽管网友反映强烈,但相关网站尤其是商业网站不愿意对其采取销号等严厉措施,进一步纵容了错误言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应敢于对微博大V造谣、传谣等行为严厉打击,对影响恶劣的一次就销号,其他则普遍采取“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销号”的严厉措施并形成制度,才能真正起到杀一儆百,彻底整治网络谣言泛滥的作用。为了防止相关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因素不作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主管部门要设立公开的举报热线,积极受理广大网民对网络造谣、传谣以及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等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3.干部、学者要争做打击谣言的主力。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应该明确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对意识形态工作总负责,使广大党员干部都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全力打击网络谣言。对于那些在课堂上造谣、传谣攻击党和政府、故意为历史已有定论的反动人物翻案,并大肆诋毁、攻击我们党历史上的伟人等言行的高校、党校教师经教育仍不悔改者,要坚决将其从教师队伍中清除。对于包括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各省市下属的各种研究机构中这类所谓的专家、学者,更要严加追究问责;同时,对于长期造谣、传谣的人及单位,要追求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而对那些受国外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等资助甚至收买大肆攻击党和政府甚至煽动群众闹事的人,可以请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查证后采取相应措施。
  4.新闻行业要争做整治谣言的表率。要总结这些年来在推进新闻出版行业市场化的过程中忽视意识形态属性出现的“一切以金钱为中心”、“一切靠点击率(发行量、收视率)说话”等错误思想,深刻剖析一些报刊、网站、出版社为了经济利益买卖版面、频道、书号等为谣言传播提供平台的巨大危害性,并对一些影响特别恶劣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彻底纠正目前依然存在的错误做法。西方对意识形态的管束比我们想象的严厉得多,例如,“德国之声”编辑部内就设有“意识形态监察员”一职,所有文章均须通过“鉴定”后方可发表。目前微博传播谣言问题之所以非常严重,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传统媒体盲目以未经核实的微博信息为线索进行报道,再加上网络媒体转载后使得其影响成千上万倍地扩大,使得谣言的传播远远超出了微博的范围。因此,应出台硬性规定,要求包括传统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为代表的主流媒体在内的所有媒体,绝对不能以未经核实的微博信息等网上信息为线索进行报道,更不应该报道未经核实的微博信息,不管其有可能引起多么大的轰动效应,都始终牢记媒体的新闻真实性原则和社会责任,决不能随波逐流,对于不遵守规定的,要严厉批评并予以查处。
  5.加大监管、全面实名和畅通举报相结合。从这些年网络谣言的泛滥且没有得到彻底治理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网站尤其是商业网站显然未能尽到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统一建立“谁建设网络发布平台谁把关,哪家网站出了问题就追求哪家网站的责任”为原则的平台负责制,并以这种平台负责制为主建立起严厉的责任追究制,无论哪家网站出了造谣、传谣等问题都绝不姑息,必须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付出关门停业的代价。
  网络谣言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造谣者和传谣者由于可以用编造的虚假身份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并且自认为可以规避法律惩罚。目前网上的微博用户中僵尸粉丝占到了非常大的比例,一旦全面、彻底推行实名制,新浪、腾讯等商业网站的微博用户数很可能从现在的数亿个缩水到数千万个,一个所谓拥有数千万的微博大V的粉丝数也会缩减到数百万甚至几十万,商业利益大受损害的商业网站自然会极力反对。而要彻底根治网络谣言,全面、彻底推行实名制是必须的。虽然阻力很大,但我们不应该妥协、让步甚至屈服。网络谣言泛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网民举报渠道的不畅通和相关网站、有关部门对被举报的谣言查处不力。因此,应该利用网络在线举报、电话举报、来信举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来,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清剿网络谣言。
  6.以健全法律法规为抓手长期依法严打。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上,为了最大程度保障网民的表达自由,对网络谣言的打击一般局限于行政处罚,但立法的善意不能为违法犯罪者所利用。网络造谣、传谣造成的巨大危害表明,在区分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加强对网络谣言的刑事打击力度,不仅是法治社会促进网络文明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群众的呼唤和期盼。运用法律手段惩治谣言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可以、也应该采取的合理行动,对造谣、传谣言行进行刑事打击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坚持对网络谣言进行长期打击,尤其是对那些在外部力量支持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所谓异议人士造谣、传谣的行为,更要坚决严惩。同时,要对造谣、传谣行为设立法律高压线,使广大网民对法律心存敬畏。所以,应该以“七条底线”的出台和这次集中打击制造传播谣言为契机,加大修法、立法的力度和进度,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制度规范,让敢以身试法者倾家荡产、身败名裂,从根本上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转贴自:红旗文稿,作者: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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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admin 2013-8-28 10:20
这个建议要得。但应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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